房子交了首付款不想要了可以退,但前提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额度的违约金,并且要通过和开发商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的房子才能办理相应的退房手续。
如此来看在签订购房合同并且交了首付款的情况下,即便遇到外部因素的影响,还是应该尽可能地予以解决而避免出现退房的情况,毕竟造成的经济损失还是相对较大的。
注意事项
1、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即是否约定了购房人此时的解约权,实践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很少会有这样的约定。
2、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或违约金,一般开发商可能同意解除买卖合同。
你说了不想还贷款了,银行肯定会与法院联系对银行做财产保全,由法院出面对你名下财产及房屋车辆等进行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如果你不还的话一来你这个商铺还是属于银行的,此处商铺你将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也就是说你只能自己用,卖不出去。
若你是用房产做抵押的话银行完全有权利对你的房屋进行强制拍卖。从此以后恐怕你们夫妻俩都与涉及到征信的业务无缘了。至于是否会占用你夫妻二人财产就要看主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所达成的协议了。一般而言婚后除特别声明外的家庭负债都属于夫妻共同承担范畴。
不需要、抵押贷款房屋还不上不要房子了,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此之后银行会走法律途径将房产进行拍卖,如果房子拍卖得的钱不足以还清贷款的话,是需要还的,够了就不需要,银行还会要求申请强制执行欠款人的其他财产。
; 如果房贷还不上了,房贷族将不得不放弃房子,他们通常会认为反正房子会被法院拍卖,可以抵银行的债,双方互不相欠。
如果发生“弃房断供”,一般正常的程序是:起诉——判决生效——申请执行——拍卖房产——(拍不出去时)以物抵债——核销
其实,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如果房产拍卖的价格,不够偿还房贷人积欠银行的钱,银行一样会追着房贷人要债。
既然贷款人断供,说明房价已经下跌到资不抵债了,这个时候拍卖往往拍不出好价钱;即使有的房子评估还值钱,但往往也拍不出应有的价值。
房贷人积欠银行的钱,包括违约金、房贷利息与本金,通常银行将拍卖所得优先偿还违约金与利息,若还有剩钱,才会用来还本金。所以,经常会出现一些房贷族的房子即使被拍卖了,却还欠着银行一堆本金。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最后一笔本金,银行通常为确保债权而建议房贷人将其转换为信用贷款,分几年期限慢慢还。
实在拍不出去了,接受以物抵债吧,银行要的是钱,不是要房子,还得支付过户费用和管理成本,难受;不接受吧,账面不良率高企,各种检查接踵而至,领导天天臭骂,也难受。
针对这个现象,有关银行界人士提醒说,最好不要换约。因为房贷是房贷,信贷是信贷,除非是房贷人为确保个人信用,好向银行再借钱出来投资,否则,一般自住型房贷人,对于尚未归还的房贷本金,应该与银行洽谈还款方式,而非另订契约,以较高预期年化利率信用贷款,来还低预期年化利率的房屋贷款。
银行会拍卖房子。
1、如果,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会电话、信函催你还款。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不还款银行会上门或发律师函给你,接下来就要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来处置这套房子,如拍卖等。
2、程序是起诉、判决生效、申请执行、拍卖房产。
3、银行应对措施大致为以下方法。提前调查摸底,做压力测试,重新核一遍抵押物价值,加强贷后管理,对可能存在风险的多走访,出风险的时候尽量通过各种手段化解风险。
4、另外,银行都会跟当地法院、公安、房管所等单位搞好关系,多方查找当事人财产线索,尽量争取早判决早执行早收款,但说实话,效果不大。
5、总之,一手房在房产证办下来之前有开发商做过渡担保,银行一般会先找开发商,但是二手房,就没有开发商可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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